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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走向法治新《公司法》六大悬念
作者姓名:杨育谋
作者单位:北京
摘    要:我国现行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现行公司法的主要问题是操作性不够,对中小股东保护不力;留下了很多法律空白;有的制度缺少具体内容;对有些不作为的规定,缺少相应法律后果的规则。同时,对于国际上的一些成熟的通用做法,我国的公司法也没有规定。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和今年的二次会议上,数百名人大代表提出多项议案,建议尽快修改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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