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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 关于鼓励企业入驻的若干政策
摘    要:正为促进长春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实现产业聚集,扶持入园企业做大做强,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第一条入园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长春高新区内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地在电子商务科技园内。3、在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领域从事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及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商。4、经长春高新区认定为"长春电子商务科技园企业"。

关 键 词:高端服务业  专业服务商  法人资格  劳动合同  补贴面积  房租补贴  专业培训机构  管理人才  专项资金支持  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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