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环境:“治理”,抑或“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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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进中.经济环境:“治理”,抑或“培育”?[J].湖南经济,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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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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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 教授、经济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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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是生活在环境中,在好的环境中发展,在坏的环境中挣扎。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应属于社会环境的一个子系统。若作进一步的严格意义的划分,经济环境实应指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即制度体制环境、人文舆论环境等。环境,当然要治理:当然要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当然要处理市场交易中的欺、蒙、拐、骗,当然要清查各种假、冒、伪、劣,但笔者以为,主要还是应培育以市场经济制度为核心的“软环境”。道理非常简单: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人,而坏的制度,则可能会使好人变坏人、勤奋人变懒惰人、守法人变违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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