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代理六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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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成忠,王基贤.会计代理六原则[J].农村财务会计,2003(8):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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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成忠 王基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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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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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都对村级财会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义乌市是浙江省较早进行村级财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县市之一,并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农村会计代理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从实践看,处理会计代理各种关系应当坚持以下六项基本原则。一、三权不变的原则农村会计代理必须保持三权不变。即资金的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各种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集体资金;资金支配及其审批权(包括分配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费用,农村会计代理机构不得阻挠资金所有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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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代理 农村 三权不变 基本核算单位不变 财会制度 服务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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