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摘 要: | 国资发产权[2004]176号2004年2月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
|
关 键 词: | 中国 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 产权登记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