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下资产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分析及案例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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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建良.新税法下资产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分析及案例解析[J].财会学习,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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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建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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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对一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有了许多新的变化,以及<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的实施,对资产损失的认定也发生不少细微变化,不少纳税人对资产损失发生时,进项税额转出问题上产生了不少疑问,比如,资产损失时哪些情况需要进项税转出,非资产损失包括哪些情形;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额如何计算;固定资产发生损失时,进项税如何转出等问题.笔者结合案例分析新税法下资产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以供纳税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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