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有关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各国税法至为重要的内容,由此使税法权利与税法义务具有了税法学基本范畴的地位。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税法更加侧重于对税法义务,特别是纳税主体的税法义务作出规定。征税机关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也非常强调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履行。在这样的既存条件下,完善税法义务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纳税人协力义务作为税法义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从规制负担行为的角度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关键,但其在我国理论界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需要突破既有研究的局限,从理论上对纳税人协力义务施以梳理和分析,对我国纳税人协力义务制度的完善提出理性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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