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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垃圾收费有新规
摘 要:
为实现到“十一五”末期吉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目标,吉林省近期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逾期不缴纳垃圾处理费的个人和单位,将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据吉林省建设厅介绍,对于违反规定,不缴纳或弄虚作假少缴纳垃圾处理费的,将由城市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费用者,自逾期之日起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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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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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缴纳
行政管理部门
城市市容环境
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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