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委派制在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施行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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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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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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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集团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必要性1.现行企业的财会人员,大都由企业自行聘用,政治水平、业务水平、道德水平参差不齐,来源决定了会计人员的地位不高,人微言轻,无法全面行使其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实行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度,可以有效实现被委派单位行政领导权与会计监督的分离和制约。会计委派制的实施,使会计人员,包括财务总监制、主管会计的切身利益同所服务的集团总部挂钩,纳入集团集中统一管理的会计人员,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集团总部负责,确定了会计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避免了各级行政干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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