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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公之于众
摘    要: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并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从2005年开始,欠税者将会被公之于众。

关 键 词:欠税 国家税务总局 施行 公布 办法 个人 单位 根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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