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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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的意见》(武人才2012]2号)精神,加快构筑武汉国际性人才高地,发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把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健全、科技创新活跃、产业快速发展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决定优化“3551光谷人才计划”政策,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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