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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交换与邮电业务收入再分配
引用本文:赵泉.等价交换与邮电业务收入再分配[J].邮电企业管理,1988(3).
作者姓名:赵泉
摘    要:一、邮电业务收入再分配的经济性质和结算价格邮电业务收入再分配经济关系的性质,第一、它是交换关系。按照邮电通信的收费制度,用户使用邮电业务所付资费,一般由受理业务的通信企业收取,也就是办理出口业务的通信企业接受了生产全过程的收入。实行邮电业务收入再分配,就是把此项业务收入,按照办理转口、进口、运输、传输业务的企业所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进行结算,以补偿他们的劳动消耗。这是通信企业与用户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继续和完成。这与社会上通行的商品交换关系本质上是一样的。第二、它是分配关系,是通信部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按劳分配。企业之间的按劳分配是通过等价交换实现的,它打破了企业之间吃“大锅饭”的状况。第三、它是狭义的生产关系。按照马克思关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在直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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