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区"三权"流转工作存在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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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黑龙江林区"三权"流转工作存在问题的探讨[J].绿色财会,2005(3):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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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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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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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更有效地培育、保护、利用好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按照森林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对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试点.试点的总体设想是:在不动摇重点林区国有森林资源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适度放开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向企业职工进行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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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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