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司法会计鉴定的主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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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丽芹,李晓永,谷月娟.谈司法会计鉴定的主体问题[J].集团经济研究,2006(2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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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丽芹 李晓永 谷月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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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是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学科于一体的边缘性学科.司法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而司法会计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一个特殊分支,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虽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存在着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目前,司法会计鉴定的主体方面的问题,比如主体的不明确性、不合法性严重制约了司法会计的更深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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