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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云:应关注《物权法》对信托业务的影响
作者姓名:李青云
作者单位:北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我想从私人银行--这一银行新兴业务的角度出发,首先谈谈《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对信托业务的影响.我国目前的信托业务基本上都局限在资金信托领域,其他财产类型的信托很少见,比如在海外常见的不动产信托在我们的实务中就很难操作,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缺少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登记问题不解决,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就不明晰,信托的效力就难以实现.《物权法》明确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这意味着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将进行一次统一的调整与规范,对信托业务而言是个很好的机会,如能在具体配套制度的制定过程中明确不动产信托登记规则,必将大大加快相关信托业务的发展.如果信托登记制度的问题能够顺利解决,未来的不动产信托、家族股权管理信托等个人信托的发展将会顺畅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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