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与农村税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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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恒.乡镇政府与农村税费改革[J].农村经济,2002(8):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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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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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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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并逐步形成了以“三取消、二调整、一改革”为基本内容的税费改革方式。即取消乡统筹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纳入农业税范畴 ,村提留中的管理费、公益金改为农业税附加 ,公积金 (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 )实行一事一议 ,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取消屠宰税和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 ,改为按照农作物的常年产量和规定的税率依法征收。并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实行乡管村用。实行费改税后 ,乡镇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向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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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政府 农村 税费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3-7470(2002)-08-003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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