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可接续缴费
摘    要:不久前,国家人社部公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该规定已经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地区转移  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缴费  社会保险法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