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与欧盟关于乳酪产品措施的争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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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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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争端解决程序 (DSU)第 4条、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TBT)第 14条以及关税贸易总协定 (GATT)第 2 2条 ,新西兰驻日内瓦贸易代表于 1997年 3月2 4日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DSB)和欧盟贸易代表提出 ,要求与欧盟进行磋商。新西兰认为欧盟制定的划分标准 ,将产于新西兰的某些乳酪制品划入非直接乳酪制品 ,从而令这些乳酪制品无法享受新西兰根据各国签署的关税减让表。此举剥夺或损害了新西兰根据WTO协议应得的利益 ,并且欧盟的这些磋商也违反了诸多的WTO协议 ,具体包括 :1)关税贸易总协定 (GATT)第 2、3、5及 6条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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