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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局限及其突破
作者姓名:施佑生
作者单位:新华社香港分社
摘    要: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意义在于对土地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恢复农户家庭耕作的生产方式,使家庭成为农村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和利益主体。由于农户家庭所付出的劳动量直接与家庭的经济利益相关,结果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精耕细作基础上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目前,大多数地区农民的温饱已经基本解决,农业总产值和农民家庭纯收入都得到极大提高。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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