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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及其司法救济
引用本文:孙鹏.公司解散清算及其司法救济[J].商业经济(哈尔滨),2007(9):127-129.
作者姓名:孙鹏
作者单位: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的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接管和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了结业务,收取债权和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公司经过清算程序,必然出现两种清算结果:其一、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注销。其二、资不抵债,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如果出现不依法清算的情况可以采取司法救济手段。

关 键 词:公司清算  司法救济  手段
文章编号:1009-6043(2007)09-0127-03
收稿时间:2007-08-09
修稿时间:200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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