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及其司法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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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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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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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的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接管和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了结业务,收取债权和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公司经过清算程序,必然出现两种清算结果:其一、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注销。其二、资不抵债,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如果出现不依法清算的情况可以采取司法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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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清算 司法救济 手段 |
文章编号: | 1009-6043(2007)09-0127-03 |
收稿时间: | 2007-08-09 |
修稿时间: | 2007-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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