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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
作者姓名:王洪飞  王桂菊  张旭
作者单位:[1]黑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7 [2]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康矿,辽宁调兵山112700 [3]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法律视角下的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环境保护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1554177).
摘    要:随着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消耗量的逐年增加,矿区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环境保护法在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保法基础理论的欠缺和立法技术的限制。法条笼统、责任不明、可操作性差,法律制度空白点较多、立法层次较低等。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在区域环保法实施过程中,应增加环境押金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增设环保目标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制度,国家应完善《环境保护法》中法律责任。

关 键 词:煤炭城市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法  问题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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