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非法转让行为三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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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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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江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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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1999年1月,王某和李某私下签订合同,王某以每平方米200元的价格,将250平方米土地转让给李某。合同签订后,李某付定金1000元。2002年5月,当地土地部门根据群众举报调查此事。调查发现,王某尚未交地给李某。审理中,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已签合同并付定金,应该查处;另一种认为土地尚未交付不构成非法转让土地行为,且已过行政处罚时效,不应查处。围绕该案有三点值得探讨:非法转让土地行为既遂的标志是什么?未遂的非法转让土地行为是否应予行政处罚?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时效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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