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波兰维护金融稳定的经验做法和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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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小茜,陈媛.英国、波兰维护金融稳定的经验做法和启示[J].中国金融,2004(17):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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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小茜 陈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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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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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1998年《英格兰银行法》的规定,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到金融服务局,并明确英格兰银行的首要职责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同时继续对英国金融体系的总体稳定负责。英国财政部、金融服务局在不同程度上也对金融稳定承担一定的责任。为规范三方关系,明确相应职责,英格兰银行、财政部和金融服务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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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英国 波兰 金融稳定 协调机制 金融风险 信贷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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