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河全额工资浮动分配办法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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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德炎.汴河全额工资浮动分配办法浅析[J].邮电企业管理,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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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德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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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咸宁地区邮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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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省监利县汴河邮电支局在对职工工资的分配办法上,大胆进行改革,从去年元月开始试行了全额工资浮动,在经济效益、通信质量、支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省邮电管理局在去年十月向全省邮电部门推广了他们的经验。今年一季度,全省已有三分之一的邮电支局推行了汴河办法,预计今年内推广面可达支局总数的60-70%。汴河办法的基本点是,在保持现行工资等级差别的前提下,按个人劳动好坏重新分配工资和奖金,即工资和个人劳动成果直接挂钩。汴河办法大体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考核办法,一部分是分配办法。支局对个人的考核分为经济效益、通信质量、基础工作、共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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