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法律规制与重构 |
| |
引用本文: | 陈小东.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法律规制与重构[J].商业研究,2011(3):156-160. |
| |
作者姓名: | 陈小东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 |
摘 要: |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纠结状况,主要起源于"定价机制失灵"、"监管失灵"以及"法律失灵"。未来应加强房地产市场法治秩序的建立,有效规制和建构我国房地产市场新秩序在于完善法律应对策略。在宪法层面明确保护公民的居住权,使居住权不再定位为纯粹的私权,应将居住权"社会化"或"公益化",加强对公民居住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现有《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税法,增加法律对当前房地产业发展态势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房地产法律体系,制定专门的《房地产监管法》或包括其内容的《产业政策法》。
|
关 键 词: | 法律失灵 居住权社会化 房地产法治秩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