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吴简“二年常限”田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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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承乾,晋文.再论吴简“二年常限”田的含义[J].中国农史,2022(2):5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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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承乾 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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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开大学哲学院;2.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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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秦汉三国简牍经济史料汇编与研究”(19ZDA19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华思想通史”(20@ZH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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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走马楼吴简“二年常限”田的含义,已有解读可分为租佃年限说、嘉禾二年说及“二年一垦”说。根据简文和传世文献考辨,嘉禾二年说或“二年一垦”说均难以成立,“二年”当为租佃年限。“二年常限”田就是在嘉禾四、五年间按固定的数额或标准缴纳米、钱和布的国有土地。其中“旱田”可定义为因缺乏灌溉等条件被人为划定的低产田,而“熟田”可定义为因具备一定的灌溉等条件被人为划定的高产田。在熟田中又有租田与税田之分,租田每亩纳米0.585斛,或0.586斛,税田每亩纳米1.2斛,并有着多样化的耕种者身份。这表明“二年常限”田是国有土地高度发展的产物,也是孙吴加强对劳动者人身控制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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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走马楼吴简 二年常限 旱田 熟田 租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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