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荒”地拍卖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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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志德 阎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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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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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荒”地拍卖的由来“四荒”地拍卖目前尚无统一的模式,从多数地方的作法来看,“四荒”地的拍卖方是农村集体,拍卖对象是集体所属的荒山、荒坡、荒滩和荒沙,而买主所包括的范围却相当广泛,除了本地和外地村民外,还有城镇个体户、私营业主、国有企业离岗职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乡镇企业、大中型工商企业及外资企业等。至于开发方式有植树造林、作物种植、果茶花卉、畜牧养殖、食品加工等,更有一些开发者将“四荒”地开发治理与国外正在兴起的观光农业及休闲旅游巧妙地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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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产权 荒山承包 耕地承包 土地经营 “四荒”地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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