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财政监督中的专项检查 |
| |
引用本文: | 王文学.认真做好财政监督中的专项检查[J].内蒙古财会,2001(9):55-55. |
| |
作者姓名: | 王文学 |
| |
作者单位: |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专员办 |
| |
摘 要: | 为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财政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国债和与地方政府签定国债转贷协议等形式,投资基本建设,拉动经济发展,利国利民,收到良好效果。朱镕基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选好项目,认真论证,决不能草率上马;其次,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第三,要严禁挤占、挪用财政债券资金,绝不允许资金拿去弥补经常性开支或搞其他建设,甚至建楼堂馆所。”朱总理还指出:“用好国债专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关键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合理使用资金。
|
关 键 词: | 国债专项资金 经济发展 拉动 发行国债 基础设施建设 开支 债券 朱镕基总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利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