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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要公开披露信息
摘    要:国资委近日表示,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反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予以明确。

关 键 词:上市公司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 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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