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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七部门通知: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10月1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含MMDS设备,以下简称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加大了查处力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另一方面,目前走私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上述设备的现象又有抬头之势,尤其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购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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