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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不实”谁之过
引用本文:杨左涛.“申报不实”谁之过[J].中国海关,2013(3):46-48.
作者姓名:杨左涛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政法司
摘    要:进出口活动中的收发货人、国内用户、报关公司,都有可能为"申报不实"负责。案情回放通达化工公司代理中正石化公司进口一批燃料油,通达公司负责对外签订合同,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报关委托书和报检委托书等报关单证;中正公司负责货物抵港后的接货和验收等事宜,支付进口税费。2009年8月,通达公司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进口燃料油3259636千克,3308530升。

关 键 词:自动进口许可证  不实  申报  石化公司  通达公司  代理报关  2009年  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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