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属地监管问题应尽快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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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春泉.垦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属地监管问题应尽快解决[J].黑龙江金融,2005(9):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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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春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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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佳木斯银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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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垦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按照经济区域设立的,而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其监管是按行政区划进行的,二者存在不协调的矛盾。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垦区应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行(局)为整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监管的思路。一、基本情况佳木斯市辖区的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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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管问题 金融机构 银行业 垦区 监管原则 经济区域 黑龙江省 行政区划 不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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