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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属地监管问题应尽快解决
引用本文:郭春泉.垦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属地监管问题应尽快解决[J].黑龙江金融,2005(9):15-15.
作者姓名:郭春泉
作者单位:佳木斯银监分局
摘    要:黑龙江省垦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按照经济区域设立的,而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其监管是按行政区划进行的,二者存在不协调的矛盾。笔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垦区应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行(局)为整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监管的思路。一、基本情况佳木斯市辖区的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

关 键 词:监管问题  金融机构  银行业  垦区  监管原则  经济区域  黑龙江省  行政区划  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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