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私募基金“阳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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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怡之.浅议私募基金“阳光化”[J].现代商业,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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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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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 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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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募基金在近年来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并由于其特有的优越性,对市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私募基金仍然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亟需通过监管把它纳入到正式市场体系中去,使其实现“阳光化”。本文分析了私募基金存在的必然性,并从政府监管和基金自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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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募基金 必要性 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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