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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应设立"见危不救罪"
作者姓名:郑侠
作者单位: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蚌埠,233000
摘    要: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严重冲击着人们的道德观念。见危不救或对救助讨价还价的现象频频发生在我们身边。为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他人和公共利益,应在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本从道德与法律的功能角度出发,论证了增设“见危不救罪”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对具体罪名、条进行了设计。

关 键 词:刑法 “见危不救罪” 道德 法律 不作为 责任后果
文章编号:1672-0547(2004)01-0072-04
修稿时间:200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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