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开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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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兵.烟叶税开征了[J].天津经济,2006(6):6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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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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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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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于今年4月2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烟叶收购的单位;(2)烟叶税的征收环节为烟叶收购环节;(3)烟叶税的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4)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烟叶的收购金额;(5)烟叶税的征收机关为地方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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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烟叶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税务机关 《条例》 比例税率 征收机关 暂行条例 收购环节 计税依据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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