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税监督权的司法实现路径--以财税公益诉讼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陈雏音.用税监督权的司法实现路径--以财税公益诉讼为视角[J].税务研究,2023(2):89-94. |
| |
作者姓名: | 陈雏音 |
| |
作者单位: | 1.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
| |
摘 要: | 税款的使用对于国家财政的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用税权的权能包括用税决策权、用税执行权和用税监督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用税决策权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对行政机关的用税执行权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但因预算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的缺位导致政府用税监督链条断裂,需要司法诉讼制度进行补缺。因此,纳税人充分行使用税监督权可以借助于财税公益诉讼制度。财税公益诉讼是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延伸。本文通过案例统计研究方法对财税公益诉讼涉及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深入分析财税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保障纳税人用税监督权的现实效果与存在问题,为财税公益诉讼的起诉标准、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司法审判的形式与内容等重要实践问题提供理论参考和解决思路,以期将纳税人用税监督权与司法机制相结合,规范主体机关用税行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整体利益。
|
关 键 词: | 用税权 用税监督权 财税公益诉讼 税务执法 税务司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