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刘炳让,钮淑珍.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5(6). |
| |
作者姓名: | 刘炳让 钮淑珍 |
| |
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塔河林业局 |
| |
摘 要: | 企业按照财会制度计算的交纳所得税前的利润或亏损总额(以下简称“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一个时期的利润或亏损总额(以下简称“纳税所得”)之间由于包括的内容和时间不同而产生差异,由此导致会计上和税收上对应纳所得税的计算也出现差异。因此,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要以税前会计利润为基础,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加以调整计算出纳税所得,据此计算和缴纳所得税。企业在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要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要求,以税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做好纳税调整。一、税前会计利润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