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规范 交费不再糊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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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刚.收费标准规范 交费不再糊涂[J].现代经济,2005(4):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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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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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依据2004年5月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基准价的最高价格水平,多层住宅及不带电梯的7层住宅,一级0.60元/平方米.二级0.50元/平方米,三级0.40元/平方米,四级0.3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一级2.00元/平方米.二级1.50元/平方米.三级1.10元/平方米,四级0.80元/平方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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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服务收费 价格水平 发展改革委员会 基准价 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 普通住宅 多层住宅 电梯 高层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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