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行的信用评级发行人付费模式由于存在利益冲突,其客观性、独立性和评级水平饱受市场质疑。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时间不长,评级市场声誉机制还未形成,评级机构之间过度竞争,这些因素加重了发行人付费模式导致的评级虚高、信用评级质量的下降等问题。本文考察了2014年至2016年的公司债发债样本,构建量化指标对比投资者付费模式与发行人付费模式的信用评级。实证表明:发行人付费模式下的信用评级分布过于集中,投资者付费模式下的评级分布形态更为合理;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同一信用评级发债主体的实际信用状况差别很大,表明评级的区分能力不够;在信用评级为AA的情况下,两种付费模式下的差别最大。为此,我们对未来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和改革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