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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争议点的重新审视——以廖凤仙案为出发点
引用本文:李长红.对《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争议点的重新审视——以廖凤仙案为出发点[J].上海保险,2017(10):37-41.
作者姓名:李长红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摘    要:一、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引入 (一)廖凤仙案简况 原告为陈显福、廖翠华、李志林,被告为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带财险"),案由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原被告观点如下:

关 键 词:《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保险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财产保险  公司  有限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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