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颁布质量管理新措施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国务院颁布了五条质量管理新措施: 一、经国家监督抽查一次为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发“黄牌”警告。二、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按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压、停产等方式限期整改。三、企业整改后,复查产品仍不合格的,国有企业要免除厂长职务,不得易地提任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