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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从四个方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作者姓名:
叶兴庆
作者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摘 要:
农村改革35年来,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尊重农民物质利益,以此调动农民积极性。实行“大包干”、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都是为了增加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继续尊重农民物质利益,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尊重农民物质利益的必然要求。
关 键 词:
农民积极性
财产权利
农产品收购价格
现代化进程
物质利益
农村改革
平等参与
“大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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