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从四个方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作者姓名:叶兴庆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摘    要:农村改革35年来,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尊重农民物质利益,以此调动农民积极性。实行“大包干”、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都是为了增加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继续尊重农民物质利益,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尊重农民物质利益的必然要求。

关 键 词:农民积极性  财产权利  农产品收购价格  现代化进程  物质利益  农村改革  平等参与  “大包干”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