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发展消费金融公司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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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瑞红.关于我国发展消费金融公司的几点思考[J].贵州农村金融,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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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瑞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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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山西省阳泉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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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门槛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货币,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及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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