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简论 |
| |
引用本文: | 张茂叶.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简论[J].秘书工作,2013(2):31-34. |
| |
作者姓名: | 张茂叶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法规处 |
| |
摘 要: | 公文采用特定的格式,目的是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解决公文体例不统一、格式不一致、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从而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确保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
关 键 词: | 党政机关公文 格式规范 公文处理工作 发文机关 公文体例 公文质量 公文办理 《条例》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