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8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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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炽,朱玉.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8项权利[J].企业天地,2002(6):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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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炽 朱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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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作业权,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将赋予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8项权利。知情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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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者权利 知情权 培训权 特殊保障权 职业健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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