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伪造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通报(建市函[2005]3S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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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9月,广州市建委在市场监管中发现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使用伪造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我部核查,情况属实.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字1995]1号)有关规定,对伪造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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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 责任人 伪造 企业资质管理 通报 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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