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 国家继续宏观调控。我国煤炭工业应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指导下 ,根据“关掉一批 ,破产一批 ,改造一批 ,发展一批”的原则 ,对无证开采矿井、高硫煤矿井应坚定不移关掉 ;对资源即将枯竭、扭亏无望的煤炭企业或矿务局实行破产 ;对资源较为丰富、投产年限较短的有发展前景的煤炭企业 ,利用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债转股”资金 ,进行技术改造 ,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对今后新建的煤炭企业 ,应走“人员精干、管理科学、机械化程度高”的高起点发展之路。2 严格采矿许可证制度。国家对新建煤炭企业要严格采矿许可证制度 ,对煤炭企业密度大 ,煤炭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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