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证券款”帐户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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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勇华.“代购证券款”帐户监管力度亟待加强[J].广西审计,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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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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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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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我们在某证券营业部审计时了解到,“代购证券款”帐户因未设置明细帐核算,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存在的问题比较多: 一是营业收入挂“代购证券款”。为了使税赋滞后,企业将各种收入挂“代购证券款”,达到隐瞒利润的目的,例如一九九五年底,“代购证券款”帐中挂各种营业收入二百六十五万元。 二是人为调减“代购证券款”帐,达到少交存款准备金的目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企业必须按“代购证券款”的百分之十三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准备金,企业为了少交准备金,往往人为地调减“代购证券款”帐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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