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工商职能 推动“串联”改“并联”——淄博市工商局成功实施企业登记前置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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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巩庆华,张永军.充分发挥工商职能 推动“串联”改“并联”——淄博市工商局成功实施企业登记前置并联审批[J].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2(8):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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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巩庆华 张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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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2日,淄博市政府在市工商局召开了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并联审批工作会议暨新闻发布会,宣布自7月8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个体)登记注册前置并联审批制度,并同时取消传统的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方式。淄博市工商局自今年3月份起,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地方政府推行并联审批制度,仅用不到4个月的时间,就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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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并联审批 企业登记 成功实施 工商局 制度 范围 市政府 职能 参谋助手作用 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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